返回列表 發帖

蓮池大師【竹窗二筆】法華要解(二)

本帖最後由 無語 於 2012-4-2 23:21 編輯

蓮池大師【竹窗二筆】法華要解(二)

前雲中有得失,試舉其失。經雲五眾之生滅,要解謂是五趣。然五眾者,五蘊之別名,智論反復明之。而曰五趣者,失於考也。試舉其得。如藥王焚身,要解謂妙覺圓照,離於身見,得蘊空故,乃能如是。若不達法行,空慕其跡,徒增業苦。蓋發天臺之所未發,而深有益於後學者也。


【譯文】

前面提到《法華要解》中有得失,今試舉出其失誤之處。經言五眾之生滅,《法華要解》中把五眾解釋為五趣。其實五眾五蘊的別名,這在《大智度論》中曾多次說明。而溫陵大師把五眾解釋為五趣,這是失於考證。再試舉出其精確之處,如藥王焚身,《法華要解》謂妙覺圓照,離於身見,得蘊空故,乃能如是。若不達法行,空慕其跡,徒增業苦。這種解釋是發揮天臺大師所未發揮的意境,對後學具有相當深刻的啟益。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