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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池大師【竹窗隨筆】伎樂

伎樂
   或曰:「不作伎樂,及不往觀聽,此沙彌律,非菩薩道也。古有國王大臣,以百千伎樂供佛,佛不之拒,則何如?」愚謂此有三義:一者聖凡不可例論,二者邪正不可例論,三者自他不可例論。我為法王,於法自在,逆行順行,天且不測,大聖人所作為,非凡夫可得而傚顰也;一也。編古今事而為排場,其上則香山目連,及近日曇花等,以出世間正法感悟時人;其次則忠臣孝子義士貞女等,以世間正法感悟時人,如是等類,觀固無害。所以者何?此不可觀,則書史傳記亦不可觀。蓋彼以言載事,此以人顯事,其意一也。至於花月歡呼,干戈鬥哄,誨婬啟殺,導欲增悲,雖似諷諫昏迷,實則滋長放逸,在白衣猶宜戒之,況僧尼乎!二也。偶爾自觀猶可,必教人使觀則不可;三也。慎之哉!


[譯文]

有人問:“不作歌舞伎樂,也不可以故往觀聽。這是《沙彌律儀》裡面規定的,應該不是菩薩道吧。不然的話,古代有的國王大臣,以百千伎樂供佛,佛也並不拒絕。這該怎麼說呢?”

我認為這有三種含義:第一,聖人與凡夫不可以相提並論;第二,邪與正不可以相提並論;第三,自與他不可以相提並論。例如佛為法王,於法自在,無論逆行順行,天人尚且無法測試。因此大聖人的所作所為,不是凡夫可能隨便仿效的,這是其一。編古今故事而成為戲劇,其中品位比較上等的像“香山”,“目連”,以及最近所演的“曇花”等,這是以出世間正​​法來感悟時人。

其次則以忠臣,孝子,義士,貞女等故事為題材,這是以世間正法來感悟時人,像這一類的戲劇,就是看了也沒什麼害處。為什麼呢?如果這類戲劇不可以觀看,那就連書史傳記也不可以觀看了。因為書史傳記是以言載事,戲劇卻是以人顯事,其意思是一樣的。

至於描述風花雪夜的愛情劇,以及妄動於乾戈的打鬥劇,看了會誘人產生淫念,導向情慾,萌動殺心,增長悲怨。雖然似是規勸那些昏昧痴迷的人,其實讓人看後只會滋長放逸。這一類的戲劇,對於在家人來說,也是應該禁止觀看,何況是僧尼呢?這是其二。

雖以正法感悟時人的戲劇,自己偶爾觀看還可以,必教他人使看則不可。這是其三,所以對此必須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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