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法語

第一集

 

 

 

印光大師諱聖量,俗姓趙,生於清咸豐十一年(西元1861年)十二月三日。系陝西郃陽縣赤城東村人,幼承庭訓,初讀程朱書,受其辟佛之影響,系因染病,得閱佛經,始悟前非。漸研內典,方知佛法之廣博精深。遂於光緒七年春,時年二十一,毅然投終南山南五台蓮花洞,禮道純和尚出家。

 勤學功課,讀發願文及淨土文,知禪淨工夫成就之難易,便決心專修淨土,後於湖北竹溪蓮華寺偶讀《龍舒淨土文》,益知淨土一法,圓賅萬行,普攝群機,遂畢生以弘揚淨土為己志。翌年往陝西興安雙溪寺,在印海定公律師受具足戒。光緒十二年,在紅螺山資福寺任職,得閱大藏,故有緣增修《淨土十要》等要籍。

 此後,乃往返北京龍泉寺、圓廣寺,普陀山法雨寺,溫州頭陀寺之間,嘗自號‘常慚愧僧’以自勵。並閉關兩期六載。1918年徐蔚如刊行大師文章二十余篇名曰《印光法師文鈔》。以後數年間繼印出《增廣文鈔》,內有《淨土決疑論》等著作。自是道風所播,遐邇景從,法化廣被,名遍遠近。1930年時屆七十,至蘇州報國寺掩關,旋創立弘化社,流通淨土書籍,不遺餘力。1940年時年已八十,受任為淨土道場蘇州靈岩山寺住持。是年十一月初三,預知時至,於大眾念佛聲中,安詳西去,被後世人稱為“淨土宗第十三代祖師”。

 

 

印光大師法語第一集

  

1、世之變亂之由奚在乎?一言以蔽之,眾生貪瞋之心所致而已。貪心隨物質享受而激增,稍不遂,則競爭隨之。又不遂,則攻奪戰伐隨之,則死亡流離隨之、則疫癘饑饉隨之、則一切災禍隨之。瞋火熾然,世界灰燼矣。

 

2、惟我如來,闡苦空之諦,以治眾生之貪;宏慈悲之旨,以治眾生之瞋。

 

3、複說淨土法門,示眾生以離苦得樂,方便橫超之路。

 

4、為佛弟子者,信法界平等之體,明苦樂因果之相,知自它感應之用,起無緣之大慈,興同體之大悲。眾生之苦一日不除,匹夫之責一日未盡,則請法、隨學、懺悔、供養之事業,一日不可以已。

 

5、需知因果無虛,禍福自致。貧病夭獄,皆由別業。水旱刀兵,則自共業。業熟禍至,無能倖免。

 

6、欲求得福免禍,必先能泯惡力善。隨時、隨地、自勉、勉人。戒殺、茹素、崇佛、惜福(惜物、節用、薄享、厚施)、宏法、利生。多念觀音聖號,為眾生回向消災解劫。則人己兼利,為德無窮,獲福亦廣也。

 

7、護國息災,根本方法在於念佛。一切災難,皆為眾生惡業之所感召。若盡人能念佛,則此業即可轉移。如能有少數人念佛,亦可減輕。

 

8、念佛法門,雖為求生淨土、了脫生死而設,但其消除業障之力,極其钜大。

 

9、真正念佛之人,必先要閑邪、存誠,敦倫、盡分,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尤需明白因果,自行化他。

 

10、世間一成不變之好人少,一成不變之壞人亦少。大多皆是可上可下、可好可壞之人,所以教化最為緊要。

 

11、只要加以教化,即無不可以使之改惡歸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惟在人之信念而力行耳。

 

12、念佛之人,需注意教育其子女,使為好人、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果能盡人如此,則災難自消,國家亦可以長保治平矣。

 

13、念佛法門,根本妙諦,在於淨土三經。而華嚴經中,普賢菩薩以十大願王導歸極樂。實為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上成佛道、下化眾生、成始成終之總持法門。故得九界同歸,十方共贊,千經俱闡,萬論均宣也。

 

14、茹素,即可培養其慈悲心,而免殺機。

 

15、修淨土者,既生西方,即了生死,亦是即身成佛。

 

16、人人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自能國家得護,而災禍不起矣。

 

17、古書有云: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蓋已亂之治難平,未亂之治易安。

 

18、念佛力善,戒殺吃素,深明三世因果之理。欲免苦果,需去苦因。

 

19、苦因,貪瞋癡三毒是。善因,濟人利物是。能明此因果之理,則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災禍自無從起矣。

 

20、佛言:“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21、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書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其理與我佛所講之因果正同。

 

22、果能盡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則自然天下太平,人民安樂。閑邪、存誠,敦倫、盡分,則不但國運可轉,災難亦可消。

 

23、若人皆能念佛行善,則共業可轉,而劫運亦消矣。

 

24、現在之人,真發信心者少,無信心者甚多。若盡人能發信心,又能行善,亦何災不可消哉。

 

25、為父母者,于其子女幼小時,當即教以因果報應之理,敦倫盡分之道。

 

26、孕婦果能茹素念佛,行善去惡,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身不行惡事,口不出惡言,使兒在胎中即稟受正氣,則天性精純。生後再加以教化,無有不可成為善人者。

 

27、母若賢,則子女在家中,耳濡目染,皆受其母之教導,影響所及,其益無窮。

 

28、子女幼小時,切需養其善心,嚴加管教。

 

29、治國平天下之要道,在於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母實任其多半。子女在胎稟其氣,生後又視其儀、受其教,故易成賢善。此為不現形,能致太平之要務。

 

30、須認真茹素,古語云:“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信不誣也。並勸自己之父母、子女、及親友,共同茹素。要知此亦是護國息災之根本方法也。

 

31、因果報應,彰明顯著,如回應聲,如影隨形,絲毫不爽。

 

32、如果洞明因果之理,而又能篤信力行,則世道人心自可挽回。

 

33、正心誠意,必由致知格物而來。物乃心中私欲,因有私欲障蔽自心,故本具真知,無由顯現。能格除私欲,則其本具之真知自顯。真知顯,而即意誠心正矣。雖愚夫愚婦一字不識者,亦做得到。

 

34、孔子以德不修、學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為憂。年已七十,尚欲天假數年,以期學易而免大過。

 

35、助人即是助己,救人即是救己。因果昭彰,絲毫不爽。若己身有災,無人為助,果能稱念聖號,亦定蒙佛菩薩冥加佑護。

 

36、今人但貪目前便宜,不能看破。每為錢財而吃虧,其例甚多,不勝枚舉。

 

37、明因果之理而篤行之,能發信心,必有善果。且私偽之心既消,心中光明正大,任何災難皆冰雪消融矣。

 

38、甚望大家大發信心,秉幹為大父、坤為大母之德,存民吾同胞,物吾同與之仁。凡在天地間者,皆愛憐之,護育之,視之如己。更能以因果報應,念佛求生西方之道勸化之。倘盡人能實行此,則國不期護而自護,災不期息而自息矣。

 

39、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其因,必有其果,不差毫釐。所以不獨世間人皆在因果之中,即菩薩、佛亦不出因果之外。

 

40、必能護持法身慧命,斷生死煩惱,方算盡息災之能事。

 

41、“律”為佛法根本。嚴持淨戒,以期三業清淨,一性圓明,五蘊皆空,諸苦皆渡。

 

42、“教”乃依教修觀,離指見月,徹悟當人本具佛性,見性成佛。

 

43、“密”以三密加持,轉識成智,名為即身成佛。此亦但取即身了生死為成佛,非成福慧圓滿之佛也。

 

44、“禪”則專仗自力,非宿根成熟者,不能得其實益。

 

45、“淨”則兼仗佛力,凡具真信願行者,皆可帶業往生。其間難易,相去天淵。

 

46、永明曰:“有禪有淨土,猶如戴角虎;現世為人師,來生作佛祖。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若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陰境若現前,瞥爾隨它去。無禪無淨土,鐵床並銅柱;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

 

47、禪即吾人本具之真如佛性,宗門所謂父母未生前本來面目。宗門語不說破,令人參而自得,故其言如此。實即無能無所、即寂即照之離念靈知,純真心體也。

 

48、有淨土,即實行發菩提心,深信、發願,持佛名號,求生西方之事也。

 

49、雖修淨土,心念塵勞,或求人天福報,或求來生出家為僧,一聞千悟,得大總持,宏揚佛法,教化眾生者,皆不得名為修淨土人。

 

50、不知真旨者,每謂參禪便為有禪,念佛便為有淨土,自誤誤人,害豈有極。

 

51、徹悟禪宗,明心見性,深入經藏,備知如來權實法門。于諸法中,惟以信願念佛一法,以為自利利他之通途正行。觀經所言讀誦大乘,解第一義,即此是也。

 

52、雖未明心見性,卻決志求生西方。志誠念佛,則感應道交,即蒙攝受。力修定慧者,固得往生。即五逆十惡,臨終苦逼,發大慚愧,稱念佛名,或至十聲,或至一聲,命終亦皆蒙佛接引往生。

 

53、雖徹悟禪宗,明心見性,而見思煩惱不易斷除。直需曆緣鍛煉,令其淨盡無餘,而後分段生死,乃可出離。未能淨盡,六道輪回、亦依舊難逃。

 

54、既未徹悟,又不求生,攸攸泛泛,修餘法門。以畢生修持功德,感來生人天福報。

 

55、清截流禪師謂:“修行之人,若無正信,求生西方,泛修諸善,名為第三世怨。”

 

56、一切法門,惑業淨盡,方了生死。惟淨土法門,帶業往生,即與聖流。

 

57、淨土法門,三根普被,利鈍全收,契理契機,至頓至圓,確為當今之惟一無上法門。

 

58、一切眾生,雖未聞佛法,不知修持,而一念心體,仍完全同佛。

 

59、或從善知識,或從經典,瞭知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一切諸法,無非佛法。一切眾生,皆當作佛。

 

60、從來真是妄,今日妄皆真,但複本時性,更無一法新。既悟之後,雖亦惟此五蘊,而全體是一個真如,了無色、心、五蘊之相可得。

 

61、佛既徹悟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見一切眾生與佛無二,故于怨於親,皆為說法,令得渡脫。雖是極其惡逆不信之人,亦無一念棄舍之心。

 

62、歸依,要其能誠敬修持耳。切不可以歸依一事視作買賣,需出代價若干,方能購得歸依名目。如此,方是真實歸依三寶之信徒,方能得了生脫死、超凡入聖之大利益也。

 

63、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若不作佛,則不是佛矣。此二句經文,為破下劣、狂妄、二見之無上妙法也。究論佛法大義,不出真俗二諦。真諦:一法不立,即聖智所見之實體。俗諦:萬行圓彰,即法門所修之行相也。

 

64、寧可著有,不可著空。以著有,雖不能圓悟佛性,尚有修持之功。著空,則撥無因果,成斷滅見,壞亂佛法,詒誤眾生,其禍之大,不可言喻矣。

 

65、徹悟一法不立之理體,力行萬行圓修之事功,方是空有圓融之中道。

 

66、蓮池大師云:“著事而念能相續,不虛入品之功;執理而心實未通,難免落空之禍。”

 

67、吾人學佛,必需即事而成理,即理而成事。理事圓融,空有不二,始可圓成三昧,了脫生死。

 

68、念佛人,要各盡己分,不違世間倫理。所謂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若不孝父母,不教子女,是乃佛法中之罪人。如此而欲得佛感應加被,斷無是理。

 

69、學佛者,必需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己立立人,自利利他。各盡己分,以身率物。廣修六度萬行,以為同仁軌範。

 

70、斯世澆漓,社會紊亂,天災人禍,環疊相生。欲謀挽救,須人人敦倫、盡分、孝親、慈幼,大公無私,愛人若己,方可。果能人心平和,世界自安,國難自息矣。

 

71、今之世風頹喪,人心險惡。然一究其何以至此?實不外公與私而已。若皆能破除私心,無相殘害,則唐虞三代之世,亦何難複見於今日哉!

 

72、大劫當前,誰能倖免?惟有大眾一心修善,虔誠念佛,哀祈佛力之加被方可。

 

73、佛力不可思議,法力不可思議,眾生心力亦不可思議,惟在人之能虔誠與否耳。

 

74、現世學佛之人,多有自謂我已開悟,我是菩薩,我已得神通,以致貽誤多人者。一旦閻老見喚,臨命終時,求生不得,痛苦而死,難免入阿鼻地獄。此種好高騖勝、自欺欺人之惡派,切弗染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至戒至戒!

 

75、修行之人,必需韜光隱德,披露罪過。倘事虛張聲勢,假妝()場面,縱有修行,亦已被此虛驕之心喪失大半。故佛特以大妄語列為根本戒者,即以防護其虛偽之心,庶可真修實證也。

 

76、修行之人,不可向他人誇說自己功夫。如因不甚明瞭,求善知識開示印證,自可據實直陳,但不可自矜而過說,亦不必自謙而少說,要按真實情況而說,方是真佛弟子,方能日有進益也。

 

77、學佛者、務要去人我之見,己立立人,自利利它,然後方可言入道。

 

78、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此所謂物,即是與天理人情不合之物欲。

 

79、格除自心私欲之物,乃是明明德之根本。佛法之去貪瞋癡亦即格物;修戒定慧亦即致知。

 

80、念佛一法,最好學鄉愚,老實行持為要。俗言:“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可不懼也。

 

81、宋楊傑,號無為子。臨終說偈曰:“生亦無可戀,死亦無可舍。太虛空中,之乎者也。將錯就錯,西方極樂。”蓮池往生集,贊曰:“吾願天下聰明材士,皆能成就此一錯也。”此可謂真大聰明,而不被聰明所誤者。

 

82、等覺菩薩欲求圓滿佛果,尚需求生西方。何況我等凡夫,業障深重,倘不致力於此,是舍易而求難,可惑之甚矣。

 

83、人生朝露,無常一到,萬事皆休。是以欲求離苦得樂者,當及時努力念佛,求佛加被,臨終往生。一登彼土,永不退轉,花開見佛,得證無生。

 

84、佛者,覺悟之義。自性佛者,乃即心本具,離念靈知之真如佛性也。法者,軌範之義。自性法者,乃即心本具,道德仁義之懿範也。僧者,清淨之義。自性僧者,乃即心本具,清淨無染之淨行也。是為自性三寶。

 

85、若肯發至誠心,歸依三寶,如法修行,即可出生死苦海,了生脫死矣。

 

86、因知自性三寶之故,從此克己修省,戰兢惕厲,再求住持三寶及十方三世一切三寶。則可消除惡業,增長善根,即生成辦道業,永脫生死輪回。

 

87、既歸依佛,當以佛為師,始自今日,至於命終,虔誠敬禮,一息不容稍懈。再不可歸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既歸依法,當以法為師,自今至終,不可再歸依外道典籍。既歸依僧,當以僧為師,自今至終,不可再歸依外道徒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