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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與佛的區別 聖嚴法師
中華文化兼容並蓄,對於勸善的宗教皆能廣為接納。流傅至今,凡持香禮拜者,皆誤以為佛教,實則,諸多民間信仰之神祇,如:城隍爺、土地公、三太子、媽祖......,皆被門外漢披上佛教外衣,不知神佛二者,其本質、願力迥異,應當究明。 神,也是困於六道輪迴的眾生,僅屬於鬼道之有福德者。或以生前對國家、人類貢獻卓著,後代為追思其恩澤,立廟祭祀。或因民智未開,對自然現象無知,遂於山川雷電產生敬畏之心。 鬼、神天生具有神通力,就如魚可在游、鳥可在天上飛一樣,只是它們具備的生存基本能力。但人們往往認為神有掌控萬物的生殺大權,主宰吉凶禍福的能耐,卻不知神本身 也是世間凡夫,其宗旨不外以勸善為主,並無圓滿縝密之思想體系。拜神尋求的是現世的庇佑、消災,但無法究竟解脫。 一般宗教對所認定的神與人之間,是屬於主僕、上對下的關係,永遠無法平等。佛則是放下王位、妻兒,尋求真理的修行者,是出世聖人,徹悟宇宙人生真理,證得通達本性的智慧。他主張一切吉凶禍福,皆由人自招,若不在心地下手,徹底改善自己的思想行為,盲目的崇拜無法趨吉避凶,更不能淨化自己的人格。佛以慈悲喜捨對待一切眾生,他是一個指導者,因此佛與人是師生關係,只要依循其教法,人人皆可成佛,因此就本性而言,佛與人是平等的。
民間有許多習俗,或外道種種作為,皆非正信佛教,茲列舉如下:
綜上所述,欲學佛之善男子善女人們,切勿將民間信仰與正信佛教混淆,以免在修行上走了彎路遲遲無法超脫六道,甚為可惜!蓋以正信的佛教道場,必具有「佛、法、僧」三寶!許多道場雖供奉佛像,卻無僧人在內修行,如龍山寺、恩主宮….充其量只能稱為「香火道場」,其信徒們擲杯筊、抽籤、燒往生錢,殺生供養,這些行為不但無法得到利益,反而還可能造下惡業而不自知。因此,發菩提心之善男子、善女人們皆應慎思明辨,不要讓自己的修行走了彎路,浪費自己的法身慧命以致於遲遲無法超脫六道 !
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或許有人要問:「學佛的目的,是要出離三界;天地神明尚未出離三界,怎麼值得我們尊敬呢?」 不錯,佛法是要眾生出離三界;一位傑出的高僧,一生說法弘化,也是上承佛旨,救度眾生出離三界苦海的。可是我們要明白,這並不是教我們廢棄三界的一切,或藐視三界的一切。我們學佛,在沒有出離三界以前,還應尊重三界的秩序,遵守三界的法紀。倘若認為學佛可以藐視三界中的一切,那麼請問:你在馬路上行走,是否可以輕視交通警察是三界中的凡夫,因而橫衝直撞,不尊重交通警察的指揮呢?若真是這樣,那豈不要造成交通秩序大亂,車禍橫生的惡果呢?生存在三界之中,對交通警察尚且要尊重,何況維繫宇宙間無形秩序的天地神明,比交通警察更高出萬倍,怎可不知萬分的尊敬呢?
(以下經文節錄自:福德正神降造經) 「…只知肉味貪口腹,不知畜生那來因,操起刀子將命取, 脫骨吞屍去毛身,爾等吃肉吾神受,休想作福罪爾身, 福神真言對爾說,速速醒過改前因,若是前因爾不改,看報冤仇那時停,六畜四牲都是命,切記忍刀免罹刑,若是殺牲爾不謹,休在陽間便做人,福神說言爾不信,請看因果報應經﹐四牲六畜何所變﹐都是前生罪孽人,祇因罪孽不醒悟,投在四牲賠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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