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悟之間【踢皮球】篇的感想

 

  

  踢皮球原來是一種運動,因為大家踢來踢去,一個球就在兩幫人馬之間來來去去,所以就被用來形容做事推諉塞責,有功大家搶,有過大家躲的不負責態度。踢 皮球和打太極拳是我們當今政壇上的怪現象,為什麼許多事情在民間可以用一半的經費用一半的時間就可以做得很好,而公家機關就辦不到呢?只因它是鐵飯碗,養 了太多的踢皮球高手,所以事情就辦不好。

  誠如文章中說要建一所學校,申請個建照,就可以把它當皮球踢,繞了一大圈,還是在原點。究竟是怎麼個做法,我這裡有答案,可是先賣個關子,等到第二階段我再來為大家說分明。

星雲大師給我們舉的例子說:兒童犯了竊盜的行為,父母就怪老師沒有把孩子教好;老師則怪父母怎麼生了這樣的兒女。記得我們的先聖先賢是這樣說的:「養不 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墮。」責任歸屬說得清清楚楚,那裡逃避得了呢?一個家庭中要是好人太多,就會產生踢皮球的現象,如果壞人多一點,勇於認錯,就不 會你推我躲。這是大師說的:「你對我錯,你有我無,你樂我苦,你大我小」的道理,話說來簡單,做起來可不容易,端看你有沒有份雅量與勇氣,否則你就只能做 個踢皮球的高手了。

到警察局報案,被推來推去,是經常有的現象。你想想看,警民之間,關係最密切了,何況警察還以保姆自居,過去還有所謂「作之君、作之師、作之親」的「三作牌」之稱。

可是警察有警勤區之劃分,甚至於同在一個派出所之內,也有所謂「管區」之分,不在我的「管區」之內,不在我的「警勤區」之內,對不起,你報錯案了,請你到 某某地方去報案,法院也一樣,嘿!此案不是當事人戶籍所在地的轄區,依法駁回。法律是人定的,法條是死的,執法是活人在做事呀!為什麼不能好好教導百姓, 代他做個筆錄,透過八號分機或是傳真給個方便嘛!這只是舉手之勞,為什麼要叫當事人在已經驚慌失措的情形之下,還要再受奔波之苦呢?(官場踢皮球的作風, 不知害苦多少小老百姓)

我廿四歲在學校裡當管理組長,廿五歲當總務主任,一當就是六、七年,廿六歲家父就把廿餘口的家當交給我掌管,對內對外,相信都有經驗了,到了五十多歲,去 辦一件公事,結果被當面說「你們佛光山都沒有人了嗎?你這麼嫩怎能跑公文?」朋友們,聽清楚了嗎?「跑公文」,公文是用「跑」的哦!

為什麼大師質疑建一所學校,申請個建照,要當皮球被踢來踢去呢?因為相關單位太多了:(七堂會審)計劃室、農業局、農工課、水保課、建設局、建管課、土木課、財政課、環保局、地政局、教育局......

政治手段

一、慎重

二、公私分明

三、嚴格把關

四、主管重視

五、分擔責任

六、造神運動

一官二口(套招)以凸顯主官熱忱,贏得民心。

這真是大官好對付,小鬼難纏。最後疊床架屋,再來一個「協力小組」以示隆重,問題還是不能解決,只好請出機關首長來仲裁,必要限令如期完成,才有所動靜, 但是前後已經被延宕了八個多月,最後是本案本機關無此專業人員,宜再請來專家學者評審,專家學者評審用三個鐘頭在「有條件」下准予興建,落得機關首長當好 人,以孚名望,責任則交給學者專家一起扛,那是最高段的踢皮球選手啦!

民國89年(1990722日, 大家記憶猶新吧!嘉義山區大雨,致使八掌溪水位暴漲,四個在溪中工作的人,讓全省民眾在電視機前驚呼而緊張萬分,卻只能眼睜睜的看到他們一起被洪水捲走。 事隔二年了,我只要眼睛一閉,那幅殘忍的畫面就會浮現出來。民眾向空警隊報案,空警隊說那是海鷗部隊的事,海鷗部隊說那是空警隊的責任,最後在空警隊等待 上級批准中,人已隨波逐流去了,一下子就被山洪吞噬了。四條人命就在明知故犯之下,因為踢皮球而犧牲了。

重大傷病申請直升機緊急救援也是一樣,你如果找不到重要有力人士的協助,只有「等死」一條路可走,那種手續之繁雜,等人等電話之苦,要不親身經歷,實在無法理解。(這些官場文化再不改,只說新手上任,是不能叫人信服的)

辦事踢皮球是不負責任的態度,也是推諉塞責的舉動,如果發生在公家機關,那是士大夫之恥,士大夫之恥就是國恥,南無阿彌陀佛,願我說的都不真實的。

假如我們能轉換個心態,把「踢皮球」轉換成「踢足球」,讓你揚威足下,一球進門得分,那該多好。

  現在政府再造,強調團隊精神,希望組的是足球隊而不是皮球隊。